刘增强律师亲办案例
借款给同事购买基金认定共同投资还是民间借贷
来源:刘增强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1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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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:贾某、女、19  年月日生,汉族、住北京

委托诉讼代理人:刘增强  北京京师(天津)律师事务所

被告:王某、女、19  年月日生,满族,住北京

原告贾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9年6月26日立案后,依法由审判员李成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
被告王某于2019年月日前偿还原告贾某借款本金人民币  元。

上述协议,不违反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确认。

案件受理费用 元,由被告王某负担。

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,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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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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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刘增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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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京师(天津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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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201*********9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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