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:贾某、女、19 年月日生,汉族、住北京
委托诉讼代理人:刘增强 北京京师(天津)律师事务所
被告:王某、女、19 年月日生,满族,住北京
原告贾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9年6月26日立案后,依法由审判员李成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被告王某于2019年月日前偿还原告贾某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。
上述协议,不违反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确认。
案件受理费用 元,由被告王某负担。
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,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。